至尊租车温馨提醒您:保险理赔前需准备相关资料及单据,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者不能提供资料会导致保险公司的拒绝赔付。
1、事故认定书(单方事故保险公司到现场的通常可不用);
2、双方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、双方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(我方全责的不需对方的驾驶证及行驶证复印件);
3、修车发票、救援费发票、赔公共设施费发票、验车费等发票或票据;
4、保险单复印件;
5、《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》、《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调解书》或《法院的民事判决》;
6、住院医疗发票原件。(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,有加盖交警部门或法院公章的复印件亦可);
7、住院医疗消费清单。如果没有电脑医疗消费清单的,须提供“住院期间的长期、临时医嘱”复印件(加盖病案室章);
8、住院病历首页和住院首次病程记录(加盖病案室章);
9、住院治疗期间如有手术的,则须提供手术记录复印件(加盖病案室章);
10、出院小结(加盖病案室章)。